第二章 义士

寻亲记 作者:佚名

      寻亲记 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二章 义士
    王忆钦5岁时生日时爸爸曾经给他买过一条叫毛毛的小黄狗,王忆钦很喜欢毛毛,睡觉的时侯都要抱著它。
    但爸爸妈妈发生意外后毛毛也在第二天跑出家门,消失不见了。
    而眼下走丟的毛毛似乎又回来了,趴在他的身边,伸出舌头,亲昵的舔舐著他的脸颊和脖子,把王忆钦舔的痒痒的。
    “呵……毛毛是你吗?”
    王忆钦伸手,想要揽住小黄狗,可后者却向后一跃,灵巧的躲开了,在一旁歪头望著他。
    王忆钦还想再抓,耳边却传来一声惊呼,“郎君!你……怎得又活了?!”
    王忆钦迷迷糊糊睁开眼,就见到个手握铁杴的大汉在朝他逼近,登时被嚇了一大跳。
    等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土坑中,並且半截身子都埋在土里,不由愈发惊恐,拼命挣扎起来。
    那大汉见状连忙丟掉手里的铁杴,跳下坑,嘴里嚷嚷著,
    “郎君莫怕,那些贼人已经走掉了,当心扯到伤口!”
    “什么郎君,什么贼人?”王忆钦迷迷糊糊道。
    大汉闻言又是一惊,连忙凑了过来,不由分说就掀开了他的衣服,定睛向胸口处望去,“咦,伤口不见了?”
    接著他又抓过王忆钦的手腕,三指如弓,按在上面,喃喃道,“脉象也甚是平稳,怪了,怪了!先前我分明见那贼人一枪扎进郎君你的心口。”
    王忆钦这会儿却是终於也回过点神来,想到先前那个怪梦,亮光中出现“下一世”的字眼。
    莫非他真的转世重生了?
    只是似乎並非普通意义上的投胎做人,从零开始,这地方看起来也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。
    眼前这男人说的话他虽能听懂,但遣词造句都不寻常,穿著打扮也像是从戏文里跳出来似的。
    王忆钦低头,看了眼自己的双手,最关键的是,这身体也不像他自己的,十指肿的跟拇指萝卜一样。
    再联繫大汉方才那番话,一个词驀地跳入了王忆钦的脑海。
    ——魂穿?
    唔,倒也不是不行,毕竟能保留前世的记忆已是万幸了,他不奢望还能把身体也一併带来。
    至於身处陌生世界,一来就差点被活埋……这些也都是小事,相比之下王忆钦更在乎的还是——
    “我爹娘呢?他们没事吧。”
    王忆钦一边说著一边从坑里站起来,举目向外望去,结果不看不要紧,一看心就凉了。
    只见附近地上匍匐著足足数十具尸体,有人有马,两个衣著华丽的男子与女子在其中尤其扎眼。
    这,这瞅著怎么这么像被灭门了啊?
    王忆钦只觉一阵天旋地转。
    这狗屁命数它也不准吶!
    他怀抱著最后一丝期望,用颤抖得声音问,“人都在这儿吗,就没有其他人活下来吗?”
    “啊,”大汉愣了下,“人的確都在这儿了,贼人势眾,武艺高强,除了我,哦……不,还有郎君你大难不死,其余三十七人皆被那伙贼人害了性命,唉。”
    大汉完就见身前的少年身子一软,又跌坐回土坑里,面色惨白,口中不断重复著,“完了,全完了,我又没有家……没有爹娘了。”
    他越说越伤心,想到自己两世为人,却都孤苦无依,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。
    一旁的大汉面露错愕,过了半晌才小心翼翼道,“郎君,你忘了吗,夫人在十五年前便已过世……”
    “那我爹呢,那边那个是不是?”王忆钦指著树下一具少了半个脑袋的尸体哽咽道。
    “啊……那是崔宅老,郎君稍安,员外自打从京师回来便一直在潼州操持族內產业,咱们这次便是送郎君去与他父子团聚。”大汉道。
    好吧,原来是个乌龙。
    王忆钦闹了个大红脸,心中却是鬆了口气,还好,这一世至少还有父亲。但想到母亲早早便过世了,不禁又是一阵难过。
    倒不是他多愁善感,实际上前世的王忆钦从小没了爹娘,比同龄人更早感受到人情冷暖,世事无常,因而也比普通人要坚强,可只要一扯到亲情,就容易上头。
    尤其见不得亲人受苦,比自己受伤还难过。
    王忆钦虽然还没照过镜子,但能察觉到这具身体年纪不大,应该就是十几岁的样子。
    再联繫大汉方才所言,也就是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也是小小年纪便没了妈妈,而且不知为何,还和自己的爹爹分居两地,好不容盼来父子相见的机会,又在路上被歹人谋害了性命。
    唉,看来这也是个苦命人啊。
    王忆钦既然捡到他的身体,两人也算有了血缘关係,从某种意义上倒是可以算作兄弟。
    別的事情不好说,王忆钦至少能拍胸脯保证往后一定会替他好好尽孝,照顾好身旁的亲人。
    王忆钦还在出神,一边的大汉迟疑了下,却是又开口道,“郎君,可还记得我是谁?”
    “唔,记得,你不就是那个……”
    王忆钦搜索了一下脑海,却发现自己並没有像大部分穿越小说的主角一样继承原主的记忆,哪怕仅是零星的碎片。
    於是他也就卡在了那里,和对面的大汉大眼瞪小眼。
    又过了片刻,还是大汉率先打破僵局,自我介绍道,“某名唤作马延,江湖人送諢名无敌霹雳翻天掌。十四年前蒙薛员外抬举,聘为宅中护院,往后不久又被员外差往长乐县祖宅,负责贴身护卫郎君。”
    “嗯,你是我的护卫?”
    马延点头,像是打算把一辈子的气都在今天给嘆完,“除了我之外,此行原本还有三名护院,十二位家丁,与一眾婢女僕役一同护送郎君回潼州。本以为万无一失,谁曾想如今却只剩我一人。
    “如此这般也便算了,还累得郎君也被那伙贼人所伤,幸得皇天庇佑郎君大难不死,可偏又前事尽忘,唉……这叫我有何顏面再去见员外。”
    马延作为贴身护卫,与这具身体的原主自是相熟,早就瞧出了王忆钦的异样,只是心中终究还存著一缕希望,直到见郎君连他都认不出方才彻底死心。
    不过他也安慰自己,至少人还活著,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
    王忆钦此时也在打量著马延,他刚重生不久,骤然来到新地方,又换了一具新身体,短时间內有太多信息要消化,对方那一长串諢名他也没能记全。
    不过这位马护院当真是生的仪表堂堂,眼如丹凤,眉似臥蚕,鼻直口方,身躯凛凛,瞧著就像是条好汉,很难想像这样豪杰般的人物,竟只是个护院。
    所以原主……我的出身应该还不错?
    王忆钦隨后又瞥到马延脚边的铁杴,却是明白了自己先前为何会梦到走失的小黄狗,马延挖坑时掀起的沙尘落在他脸上,就像是毛毛在伸舌头舔他。
    马延见王忆钦盯著铁杴,不由面露忐忑,忙解释道,“我方才误以为郎君已然遭遇不测,便想著將郎君的尸身入土为安……”
    王忆钦这时候已经从自己的简易小墓地里站了起来,注意到隔壁还有另一个坑,不由好奇。
    “你埋我咋还挖俩坑呢?”
    “剩下那个是我的。”
    “你也受了致命伤?”
    “那倒没有,只是郎君若是丟了性命,我也无顏再苟活於世。”马延抱拳道。
    王忆钦先是感到惊讶,继而又有些感动,拍了拍马延的肩膀,赞道。
    “好个忠义之士!回去我让爹爹给你升职加薪。”
    “加薪,什么是加薪?”马延疑惑,接著又劝道,“郎君,那伙贼人虽然暂时遁去,保不齐又会再折返回来。我先前只当郎君已死,心里也没了独活的念头,便在此地挖坑,只待將郎君掩埋,便隨郎君同去。
    “可郎君如今既还健在,此地便不宜久留,若郎君身体无恙,咱们还是儘快赶往潼州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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