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拥抱我吧 叶思远 作者:含胭

      么都比不上他。

    他用脚使用电脑很熟练,打字超级快,只是有些快捷方式不能使用,需要一个一个步骤来,不过我看他使用平面软件的熟练程度和速度,还是令我佩服不已。

    我们在学校里散步。

    q大有一个人工湖,湖边景色还算优美,我和叶思远在晚上,经常肩并着肩沿着湖堤漫步,边走边聊。他有182公分高,站在我身边,高出我整整一个头。我喜欢在边上偷偷看他的脸,清亮深邃的眼睛,沉静如水的表情,每每能让我看得入迷。

    我们去看电影。

    两个人相拥着坐在最后一排情侣座上,银幕上枪林弹雨硝烟满天,银幕下的我们在黑黝黝的影院里缠绵地亲吻。

    我陪着叶思远去画室画画。

    这是他空下来以后最喜欢做的事。

    他坐在画架前,身体靠着椅背,左腿屈起,左脚踩在另一张椅子上,右腿搁在左腿膝盖上,右脚脚趾夹着笔画水彩、水粉、油画,或者干脆是素描,有时也用嘴帮忙。画水墨和写书法时,他是把纸铺在地上,坐在椅子上用脚夹着毛笔进行创作,或是把纸铺在桌子上,用嘴衔着毛笔画、写。他的脚很灵活,用嘴创作也很熟练,功底非常强,随便练习的一张画一幅字,在我眼里都能上墙展览。叶思远告诉我,画画能让他心情平静,这是他受伤以前就有的爱好,也是他受伤以后,唯一能继续进行的爱好。

    有一次,我也在练习素描,但是画着画着,我的瞌睡虫就上来了,于是干脆放下画板,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等我醒过来,抬头对上叶思远的目光时,发现他眼中竟有一丝慌乱。

    我站起来,走到他身边,才发现,他画了一张水彩画——画上是我。

    沉睡的我,脸上还挂着笑,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,身上洒满阳光。

    我看了好一会儿,说:“你偷画我。”

    他低着头,说:“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会醒过来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:“叶思远,你把我画得太漂亮了,我哪有这么好。”

    他沉沉地说:“小桔,你知道吗,你的好,我根本就画不出来,你根本无法想象,你有多好。”

    听了他的话,我感动了,俯下/身就从背后抱住了叶思远,他的背脊有清晰的肩胛骨和紧实的肌肉,在我的怀抱里他的身体有些僵硬,我在他耳边叫他的名字,他有点害羞,扭捏了好一会儿,才转过头来吻上我的唇。

    渐渐地,他终于放松下来,温柔地吻着我,然后用他的额头磨蹭我的额头,鼻尖磨蹭我的鼻尖。我知道,这是叶思远表达亲昵的方式,他无法亲柔地用手抚摸我的脸颊和头发,无法宠溺地轻捏我的脸蛋,他只能用他敏感的脸部感官来触碰我,传递给我他的脉脉温情。

    我真喜欢叶思远,我喜欢他安静平和的眼神,喜欢他看着我时那微笑的表情,喜欢他亲吻我时那缠绵悱恻的感觉。他并没有说过太浪漫的话,也没有做过什么浪漫的事,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,每一秒,我都能体会到他非同一般的用情至深。

    只是,我心中永远都有一个遗憾。我不能和叶思远牵手而行,我不能享受叶思远的拥抱。他的肩那么宽,他的胸膛那么温暖,但是他却没有办法把我拥进怀里,永远都不行。

    我和叶思远也会去外面吃饭,专挑那种有小包厢的餐厅。

    叶思远经常带我去的一家餐厅,是他表哥开的,他表哥身体不方便,开的居然是适合残疾人吃饭的无障碍餐厅。

    那边的服务员温柔又亲切,每回去我都觉得无比温馨。和叶思远在包厢里一起吃饭时,我会给他夹菜,他用右脚使用筷子很灵活,只是不方便夹远一点的菜,我就负责把菜夹到他的碗里去。

    他总是抬起头朝我笑,我们一边吃,一边聊,我从未觉得叶思远用脚吃饭,和别人有不一样。

    有时,婉心会叫上我们,几个人一起去ktv唱歌。

    这是婉心很热衷的活动,以前我和她经常两个人一起去玩,和叶思远在一起后,我们会叫上刘一峰和冯啸海,五个人一起去。

    ktv里,我和婉心又蹦又跳,又吼又叫,刘一峰和冯啸海也是很活跃,而叶思远,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我们,他用脚趾夹着细瓶嘴的啤酒瓶喝酒,酒量看来还不错。

    我疯起来,就叫叶思远一起唱歌,他被我缠得没办法,只能用脚夹着麦克风唱。

    他唱歌居然非常非常好听,一首陈晓东的《比我幸福》,唱的我眼泪都要掉下来。

    唱完了,我爬到他身上,也不管其他人在包厢,我啃着他的脖子、耳垂,在他耳边轻声说:“我才不要比你幸福,咱们俩要一起幸福。叶思远,你幸福了,我才会幸福,你明白么?”

    他转过头来看我,那眼神,深得就像一片海。

    就这样子,我们甜甜蜜蜜、开开心心地交往了1个多月。

    我和叶思远唯一的矛盾,就是我仍然去olive跳舞。我的存款都拿给家里买电视机了,可我的专业有许多作业都需要电脑才能完成,每次都去机房或者叶思远寝室,不是长久之计。所以我和叶思远说了实话,我要继续去跳舞,存钱买电脑,况且,光靠周末去超市做促销,我的生活费也不够呀。

    他很不高兴,这是正常的,有哪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在夜店里搔首弄姿呢?

    他试着问我:“小桔,我给你买电脑吧,你不要去,好不好?”

    我看着他,问:“叶思远,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?你觉得我会答应吗?”

    他知道我的脾气,又说:“那你换个工作不行吗?”

    我说:“跳舞所用的时间最少,收入却要比其他兼职来得高,我跳了一个学期,每星期才去两、三回,就存了4000多块钱呢,只要再跳一个学期,我就能买电脑了。叶思远,我答应你,只要我买了电脑,我就再也不去跳舞了,以后只干超市促销的活,好吗?”

    他想了想,说:“好吧,不过,以后你每次去,我都要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呃……这来回的打车钱,可也得50多块啊,我想了想,还是同意了。叶思远家境好,这是他的钱,他要花就随他去花,我让他不要来干涉我做兼职,难道我还要去干涉他花自己的钱么?

    于是,从那以后,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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