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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仆 作者:hellrabbit

      男仆 作者:hellrabb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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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男仆 作者:hellrabb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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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揍你,我发誓!

    海利看着他,沉默地点了点头,他走上前去拥抱了这位一直看自己不顺眼的哥哥,我想那是个好去处,我也一直想去。男人总有像这样不得不去的旅行,我希望你一路顺风,诺顿。

    他告别了他的亲人,在轮船起航的那一瞬间,他亦感到了自己的心碎,不过当他转身望着浩瀚的海洋时,背后的一切却都被抛在了记忆之中,英格兰也不再是他的故乡,它亏欠他太多,但他却不想找它要回来了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☆、chapter23

    甲板上挤满了人,这些形形色/色的男男女女来自世界上的各个地方,当海上的雾气渐散,一个挺拔优雅的身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自由女神像。

    人们欢呼着,互相拥抱着喜极而泣,这些人中有多少和自己一样是带着全部的家产来到这个未知之地呢?诺顿抱着胳膊,望着那巨大的女神昂首向前,壮丽凛然。

    而当他下船后,他简直被这里的场面震惊了,如果说伦敦是世界的中心,那这里简直就是世界的缩影,黑皮肤的非洲人,黄皮肤的亚洲人以及一些说不上来的人种,就好像他们生来就聚在一起却又保持着互相的差别,英语、德语、法语以及一些东方语种在他耳边就像一首嘈杂但和谐的乐曲。这对一位想要逃离旧世界的人来说,可真是最合适不过了!

    他向一位拎着菜篮子在港口挑鱼的黑人妇女走去,他这是第一次和非洲来的人说话,他有些紧张,但仍旧彬彬有礼:女士,请问到哪里可以咨询工作的事情呢?

    肥硕的黑人妇女看着他,从他的举止来看觉得他一定是一位绅士,而且长相也非常漂亮,不禁有了耐心,先生,这真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女士呢!您说工作的事情,您一定是一位医生吧,或者是教师,哦不,我觉得您似乎又有点儿像一位律师。

    并不,女士,我曾是一位公爵贴身男仆,也做过管家的工作。诺顿说。

    那妇女看着他,更是笑得浑身颤抖:您的运气可真好!或者说,我的运气也不错!您可真是找对人了,我家老爷就是缺一位管家呢!不过那老不死的可不是什么公爵,我想您应该不介意吧!

    当然,女士,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?诺顿接过她手中的篮子问。

    我叫路易莎,人人都叫我路易莎太太,不过我还是挺愿意您叫我女士的。路易莎太太笑着说。

    他们一路走到临海的一座宅子,路易莎太太熟门熟路地问年轻的黑人女仆老爷在哪里,并让诺顿把那重的要命的篮子交给她。他们走上了二楼,在房间里见到了一位戴着眼镜的高瘦老人。

    老爷,我就知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,您看,您刚要招管家,这就给我碰上了!路易莎太太带着诺顿来到房间,这位先生曾服侍过公爵,是来美国找他的兄弟的,我想我们可捡了个大便宜,您真该听听他的口音看看他的举止,说是哪家的少爷我都相信。

    弗兰克先生望着自己被迷得七荤八素的女管家,皱了皱眉,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看着诺顿:先生,您是从哪里来的?以前做过什么工作?我能看看您的证件吗?我们这里是找管家,您觉得您能胜任这份工作吗?

    虽然这位老先生问了许多问题,但诺顿却觉得他非常好相处,但他最终被录用并和路易莎太太谈论此事时,对方却不以为然地说:那个假装正经的老家伙,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打消这个念头,这个人啊哎,真的是让人烦死了!

    不久后,弗兰克先生那古怪的脾气就开始展露无疑,他是个真正的老顽童,经常想着办法捉弄仆人,但这却并非以身份欺压人的侮辱,而是一种游戏般的心态,也难怪,他无妻无子,一个人跑到美洲来找乐子,在政府担一个闲职,精力无处用,也只有路易莎太太能够让他收敛收敛了。

    所以我说嘛,你真不用对他那么客气,这老家伙是真的无聊透顶!路易莎太太对他说,他半夜找你为他读小说?

    是的,所以我今天也很困。诺顿说。

    锁上门,别理他,待会儿你回去睡到下午,我会去教训他的!路易莎太太挥舞着手中的勺子说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☆、chapter24

    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,没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,却也并不称得上有趣,当诺顿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的时候,弗兰克先生却又想出了新点子。

    这位老先生突发奇想地要去乡下住,起因是那天一位同样闲得无聊的老法官对他炫耀了自己的乡村别墅,弗兰克先生嫉妒得要死,却又对大家说这是要去管理地产。

    于是,在这位老先生和路易莎太太争吵了整整两天三夜后,一群人就浩浩荡荡地坐上了前往乡下的马车。

    他这老东西,自己整天活蹦乱跳的,也让我跟着受罪,我要换东家!我可讨厌乡下了,那群老女人一定会笑话我的!路易莎太太喊道。

    在忙碌了一周后,大家都累得要死,路易莎太太起初用烧焦的饭菜想让弗兰克先生回心转意,但在她自己的鼻子却先受不了了,于是这场斗争才暂时停歇了下来。

    而弗兰克先生呢,说要管理地产,不做做样子怎么能行,于是他就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诺顿。

    你得知道这是项非常有趣的工作,他显然在胡扯,也非常轻松,不过你最好随身带着猎枪以防万一,我曾经见过有人被棕熊一口咬下了头,那血喷得老高,简直要吓死人!不过你可以试着跟他们讲讲俄语,我觉得这种凶暴的动物一定是从俄罗斯来的!等你们认识了之后也可以介绍给我,我得问问它,他们那里到底在搞些什么鬼,为什么他们那么厉害却连沙皇的脑袋都砍不下来。

    于是清早,诺顿便带着猎枪和马向北部的平原走去,他漫步在边界的杉树林中,阳光尚未穿过晨雾,周围雾气弥漫,他只好下马慢慢地走。

    空气里飘散着青草的香气,远方传来了蹄声,是鹿还是其他什么动物,不过却不可能是弗兰克先生口中所说的独角兽,他握紧了猎枪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声音越来越大,随着太阳的升高,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雾气中渐渐显得明晰,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儿,踏着湿润的青苔,缓缓向这里走来。

    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穿着淡色外套的人,等到走近了,才能从身影上分辨出是个宽肩膀的男人,而当太阳如金色的利剑穿过晨雾的时候,那人的面庞才依稀能够分辨,这是一位十分年轻的男士,而他少见的亚麻灰色长发则懒散地披在他的肩膀上,让他看上去像林中的神明。

    诺顿站在原地,他直愣愣地看着他,但对方却只是瞟了他一眼后就催马离开了,他回过头去的时候,对方已经走远,只剩下富有节奏马蹄声在林中回荡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产生了幻觉,那个人的发色,无比的接近古斯塔夫,但那人又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在这里呢,或许他看错了,都怪弗兰克先生的幻想教育,连他都产生了幻觉。

    他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,饥肠辘辘的他祈祷今天路易莎太太不要在饭菜上搞什么花样,那样的话他宁可和马一起吃拌了苹果的燕麦。

    而当他卸下猎枪准备进去吃饭的时候,路易莎太太一脸狂喜地冲了出来,那神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:诺顿你可回来了,你知道吗,家里来了位不得了的客人啊!

    谁?诺顿只想着吃饭的事情,对其他事情并不很关心。

    阿斯蒂克家的小儿子,那可真是位非常非常漂亮的小伙子啊!路易莎太太笑嘻嘻地说,我从来不知道这种乡下地方也会有这样英俊的绅士,我错怪了弗兰克先生,他其实是位大好人啊!你一定得见见那位先生,我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,那灰色的头发,是天生的吗?等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,不过那老头子一直占着人家年轻先生的时间,真该死!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☆、chapter25

    诺顿从伦敦回来后大病一场,等痊愈后,他却变得越来越不对劲了。从前柔弱的小男孩开始变得沉默,并在吃饭的时候抢比他弱小的孩子的食物,虽然之后挨了揍,但他却并不在乎似地继续。

    古斯塔夫的追随者越来越多,而诺顿却对此事变得冷淡,十三岁的男孩好像一夜间长大,甚至连古斯塔夫都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是在看小孩子。

    又是一次午餐时的争夺,古斯塔夫看到诺顿准备揍那个孩子的时候伸出手阻止了他,诺顿,你在干什么?!

    诺顿看到是古斯塔夫后放过了那个孱弱的小子,他撇了撇嘴,看上去并不打算解释什么。

    虽然说古斯塔夫是第一个发现诺顿改变的人,但他却成为了最后一个企图阻止好友的,他本以为这是大病后的饥饿与失落,他甚至分给诺顿自己的食物,但这孩子却并不领情。

    为什么要这么做?古斯塔夫问。

    没有原因,王子。诺顿很平静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古斯塔夫看了看周围的人,将诺顿拉到门外,他不想在众人面前让诺顿丢脸,但却又压抑不住自己的怒火,当他松开手的时候,诺顿已经手腕通红了。

    诺顿,我得和你好好谈谈,古斯塔夫将一缕头发夹到耳后,用浅蓝色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男孩,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?

    没有,王子。诺顿说。

    你对我们的计划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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