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噬魂蛉
蒸汽旧日:超凡从收尸人开始升级 作者:佚名
那是一只巨大的虫子。
体型就跟一条中型犬差不多。
它的腹部十分肥硕,並且甲壳油亮,像是覆盖了一层滑腻的油脂。
通体呈现出一种病態的紫红色。
林登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怪物,看脑袋就像是甲虫和苍蝇的结合体,一对浑浊的灰白色复眼又窄又小。
他有著两对锋利的口器,一根细长尖刺从嘴里伸了出来。
尖刺以一种奇怪的速度上下摆动,发出嘶嘶的声音,就像是蛇吐出信子一样。
林登见状,將后背紧贴在墙壁上,他双手握著锯刀,摆出了防御的姿態。
怪虫那六条长满了倒刺的节肢踩在地板上,爪子隨意地划拉著地面。
可怪虫没有袭击林登,它甚至没有看向林登,而是低下头,任由那根紫红色的尖刺在空气中胡乱摆动。
它用那尖刺舔了舔尸体,又舔了舔地板,似乎是在寻找什么。
“它看不见?”
林登很快意识到了这点。
既然如此,林登便不想在这个小屋和这怪物战斗。
他试图向右边挪动,想挪动到门那边,离开这座小屋。
林登屏住呼吸,动作放慢放轻。
刚开始,一切还算顺利,怪虫只是徘徊在尸体旁边,並没有发现林登的踪跡。
然而就在林登离木门仅有两米的距离时,怪虫的尖刺突然翘起,直接锁定了林登的位置。
它那庞大的身体在顷刻间爆发出与体型完全不符的迅捷。
怪虫六条腿齐齐用力,就连身后的短翅也在空中扑腾了几下。
它像是一道紫色闪电,一下子就躥到了门框下面,挡住了房门。
与此同时,怪虫还从那尖刺中射出一滩绿色的液体。
林登躲闪不及,一滩绿色的粘液精准地命中了林登的右腿。
就在他想与怪虫拉开距离时,竟猛然发现自己的右脚被牢牢地黏在地板上,无法移动。
“这粘液怎么比502还厉害!”
林登咬紧牙关,拼命使劲。
可任由他如何发力,右脚依旧纹丝不动,脚底板几乎像是生了根,长在了地板上面。
“该死!动啊!”
林登在心底咒骂一声,听到旁边传来的嘶嘶声,他感觉心凉了半截。
怪虫的尖刺在空中摇晃,最终又指向了林登。
確认好目標后,怪虫调整了下自己那肥硕的身躯,它彻底张开了口器,发出阵阵嘶吼。
腥风扑面!
六条节肢猛地蹬地,怪虫再次跃起,整个身体如同流星锤般朝著被困在原地的林登飞去!
生死攸关之际,林登的身体再次爆发出潜力。
他双手拽著裤腿,左脚猛地蹬地,不留一丝余力,朝一个方向猛地拽去!
“刺啦!”
一声脆响。
林登的一小截裤腿被硬生生地撕裂,就连脚下的那只皮鞋也被迫留在了原地。
借著这股力度,林登像一个球一样,向左侧翻滚,后脑勺一不留神就撞在了墙上,但相较於丧命,这点小痛不算什么。
怪虫又扑了一个空,虫子脑袋又撞到了一开始的那面墙壁上。
扑通!
一声沉闷的撞击声,怪虫压到了那具尸体上,屋顶上不少的灰尘纷纷落下。
怪虫连续三次都扑了个空,有些生气了。
它张开身后的短翅,翅膀扇动,发出嗡嗡的振翅声。
怪虫开始胡乱地攻击起四周。
锋利的尖刺划过周围空气,就连林登也紧贴墙壁,不敢贸然往前走进一步。
他的手中依然握著那把餐用锯刀。
林登已经知道了怪虫其实是个瞎子,它全凭伸出的那长长的尖刺探出周围环境,原理估计就和蛇信子差不多。
“只要能拔掉那尖刺,这傢伙就不足为虑。”
林登想著,就在这时,他注意到角落里居然还有没有盖盖子的半桶油漆。
瞬间,一个计划在林登脑中成型。
他趁怪虫还在发怒的时候,俯身拎起油桶,將那大半桶油漆朝著发怒的怪虫,狠狠泼去。
哗啦——!
粘稠的油漆顿时浇了那怪虫满头满身!
浓烈刺鼻的油漆味在瞬间,便充斥了整个小屋!
“嘶!!!”
怪虫在小屋里上下蹦躂,口器中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尖锐嘶鸣!
油漆糊住了它本就细小的复眼,更严重的是,油漆顺著它那细长的尖刺流下。
此刻的怪虫除了油漆味,再也分辨不出其他的味道了。
它就像被淋湿的猫狗,疯狂地甩动身体和脑袋,试图以这种方式將身上的油漆甩掉。
可这种做法,除了让油漆覆盖的地方越大,流得越均匀,便再没有任何作用了。
刺鼻的油漆味彻底摧毁了怪虫的嗅觉。
它再也无法辨別方向和锁定猎物。
它彻底成了一个瞎子,聋子,只能在原地无能地发泄愤怒。
“好机会!”
林登眼中寒光一闪。
所谓趁人病,要人命。
痛打落水狗!
林登握著锯刀便冲了上去。
他一只手便攥住了怪虫那飞舞的尖刺,只用一刀,便將其整根削断。
噗嗤!
腥臭的血液从创口处喷涌而出。
而林登的动作並没有因此而停止。
他翻身骑到了怪虫身上,靠自己的体重压制住怪虫。
林登用手死死摁住它的脑袋,然后,瞅准壳缝中间的地方,將锯刀刺了进去。
刀刃深深没入怪虫的甲壳缝隙。
鲜血喷溅出来!
溅到了林登的胸口上,脸上和眼睛里。
此刻,林登眼中的世界满是猩红。
林登死死压住刀柄,用膝盖顶住怪虫挣扎的身体。
他握住刀柄,用尽全力向下切割,如同最熟练的屠宰场员工宰杀不老实的肥猪。
“嘶!!!”
怪虫最后发出的一声悽厉哀嚎。
它的身体被林登整个切断,一分为二。
最终,这个紫红色的怪物倒在了这个小屋里。
油漆和虫血混杂在一起,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。
林登喘著粗气,鬆开刀柄,踉蹌著后退一步,靠在小屋的墙上。
现在的他十分狼狈,犹如一个街头的乞丐。
他的右裤腿被撕破,袜子上沾满了油漆,显然是不能再穿了。
那双褐色的瞳孔死死盯著地上的虫尸。
內心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心悸。
忽然,他注意到怪虫的刀口处露出了一个绿色的点。
他蹲下身子,翻动起怪虫的半截尸体。
用锯刀破开怪虫的肚子,在一堆虫子內臟里,林登挖出了一个约莫拳头大小的,绿莹莹的,半透明的囊包。
【检查噬魂蛉的尸体,收尸人熟练度+5】
【获得噬魂蛉的囊状物,收尸人熟练度+10】
“原来这个畜生叫噬魂蛉啊。”
林登捏了捏这个囊包,它的手感极佳,摸上去冰冰凉凉的,十分柔软,就像是一个装满了发光液体的气球。
囊包內似乎还有某种液体在缓缓流动。
林登对於异种的了解只有很浅薄的一点,除了一些十分常见的低阶异种,其他的几乎是一片空白。
“看来还是要找阿拉斯托再看看,说不定还能换不少钱。”
林登掂了掂手中的囊包,脑海中思忖道。
接著,他又想这怪虫是从哪里来的?
是新城区的吗?是从什么犄角旮旯里跑出来的吗?
林登一边想著,一边用刀背拍打著大腿。
突然,一个念头冒了出来。
他猛地抬头,目光如炬,穿透小屋的墙壁,看向菲尼克斯宅邸的二楼。
那里存放著温德尔先生的尸体!
“温德尔!”
林登的心沉了下去。
他將囊包藏了起来,然后狼狈地光著一只脚,抓著锯刀,跌跌撞撞地衝出了小屋,朝著主宅狂奔而去。
宅邸里的僕人们看到林登那浴血修罗般的模样,避让不及。
连在房间听见动静,走出来看一眼的艾米丽母女,都被林登这恐怖的模样嚇得倒吸一口凉气。
林登没有理会他们的目光,而后三步並作两步地衝上二楼,直奔那存放著温德尔尸体的房门。
他从一个女僕的手中抢过蜡烛,然后推开了房门!
细小的烛火在黑暗的房间里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。
林登又点著柜子上的烛台,才看清了温德尔现在的模样。
他依旧躺在床上,但盖在他身上的被子已经被掀开。
他的胸膛不再是一开始那样完好无损,而是破开了一个巨大的洞口!
周围的皮肉翻卷,呈现出被切割、被撕裂的痕跡。
黑色的血液流淌在昂贵的丝绸睡衣和床单上。
林登用锯刀將整个胸膛完全切开。
而里面的场景,让林登感到毛骨悚然。
温德尔先生体內的所有器官,全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包括他的心肝脾肺肾……
取而代之的,是密密麻麻、层层叠叠的橘黄色虫卵!
这些虫卵每一颗都有鸽子蛋大小,就像是盘中的鱼子酱,填满了温德尔空荡荡的体內。
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著诡异的光泽。
林登连打了两个嗝,胃酸翻涌上来,刺激著他的食道。
“呕!”
林登一拳砸在了房间的墙上,懊悔和愤怒在瞬间攫住了他。
“我真是犯傻!”
作为一个收尸人,对尸体的警觉,应该是可入骨髓的。
早上第一次看到温德尔先生的尸体时,他就注意到温德尔的尸体存在异常,而那时他就该採取一些措施。
但因为对梦魘的恐惧,他没有这么做,而选择將尸体直接放在这里。
这才导致那所谓的噬魂蛉有机可乘。
自己也差点就因为自己的愚蠢丟掉性命。
“这些虫卵必须立刻处理掉!”
林登的眼神变得坚决。
他跑到楼梯口,朝著楼下惊魂未定的人们吼道:“去找一个大盆!最大的,洗衣盆或者浴盆都行!放到外面的院子里,再拿几桶煤油!快!立刻!马上!”
僕人们被他狰狞的模样和命令嚇住,没人敢迟疑,马上四散奔去,寻找他要的东西。
艾米丽提著裙摆,想上楼看看情况,却被林登喊住。
“艾米丽小姐,你最好別过来。”林登面色沉重,眼神晦暗,“里面的场景不是你能接受的。”
艾米丽闻言,停下了脚步,她仰头望向撑著栏杆的林登,默默地往楼下退去。
“艾米丽小姐……”
林登又开口道。
“能帮我找个袋子吗?要大。”
……
很快,艾米丽和僕人们就把林登要的东西全部准备好了。
林登一个人在房间里,仔细地用刀切下附著在血肉上的虫卵,然后塞进袋子里。
这个过程中,收尸人的熟练度也在不停地增加。
终於,林登將温德尔体內的虫卵全部清理乾净。
林登提著装满了虫卵的袋子,看著温德尔那空无一物的胸腔,他忽然俯下身子,低声说道:“我知道你还在里面,我等著你来找我……”
说完,林登便走出了房间。
院中。
一个巨大的铁盆被抬到了门口的空地上。
艾米丽指挥著几个男僕,往盆里倾倒著煤油。
看见林登提著袋子走了过来,艾米丽跑到他面前,轻声说道:“都准备好了。”
“嗯。”
林登亲手將袋子丟进铁盆,几点煤油从盆里溅了出来。
粘稠的煤油迅速浸透了整个袋子。
在场的所有人,除了林登没有人知道那袋子里面有什么。
“火!”林登伸出手,声音冰冷。
一个僕人颤抖著递上火柴。
林登接过火柴,冷眼看著盆中的袋子,眼中没有丝毫情绪。
他深吸一口气,滑动火柴,然后掷入盆中!
轰!
煤油被点起,火焰瞬间升腾!
烈火贪婪地舔舐著煤油,爆发出炽热的光芒和滚滚黑烟!
一股焦臭味很快瀰漫开来。
熊熊燃烧的袋子里发出噼里啪啦的爆裂声。
火光映照著林登沾满血污的脸庞,显得格外冷峻。
林登看著盆中的烈焰,心中没有丝毫轻鬆。
他的思绪回到了自己和阿拉斯托在酒吧里的场景。
阿拉斯托告诉他。
梦魘每次杀人,都会在死者体內寄宿一段时间,然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標。
而被梦魘俯身的人至少还有四天的活命时间,在此期间梦魘不会离开被袭击者的身体。
所以他的计划就是让林登主动被梦魘袭击,这样他就可以带走梦魘,之后再去找来精神魔药,对付梦魘。
这就是为什么林登决定留下的原因。
这一步虽然很险,但利润同样可贵。
林登想起了前世的一句话。
如果有10%的利润,人们就会蠢蠢欲动;如果有100%的利润,人们就敢践踏一切规则;要是有300%的利润,人们就敢於冒著一切的风险。
他在有些事上確实是个赌徒,林登承认。
但他也必须去赌!
火焰还在燃烧,林登的眼神却已越过火光,变得坚定而锐利。
他已经不再犹豫。
叮铃铃……叮铃铃……
一阵清脆而富有节奏感的马车铃声,由远及近,清晰地传进每个人的耳中。
一辆马车稳稳地停在了菲尼克斯宅邸的大门外。
林登表情一僵,心也隨之一沉。
“怎么会这么快……”
他缓缓转过头,望向铁艺大门的方向。
教会的人,来了